免費線上諮詢
(*為必填項目)
屋主用房屋做抵押品,欠債未還,債權人依法向法院聲請拍賣房子,以還清債務,採現場彌封投標或通訊投標方式。
1.銀行房貸未繳
債權人依照《強制執行法》聲請法院拍賣抵押之不動產,債權人、鑑價單位及法院依據債務金額、房屋現值決定價格,第一拍底價通常是市價的9折,一拍流標,間隔約一個月後第二次拍賣,二拍大約會打8折,二拍流標,間隔約一個月後第三次拍賣,即二拍底價打8折,而是進入「應買」的拍賣階段。「應買」字面上就是「回應購買」,為了拍賣成功,由「比價」改為「比快」競標。「應買」流標後,即會由原應買「比快」調整回原「比價」競標的方式拍賣,即為法拍四拍,也是最後一次拍賣。
通常二、三拍之後,連償還欠款都難, 這時價格已經打到骨折了,拍賣之後,債務的不足,銀行還是會持續的追償欠款,清償「剩餘債務」的困境,查封動產、強制扣薪、高頻率致電催款等動作依然會困擾著您。
如果已經沒有能力繼續支撐下去,請先別抱著與房屋共存亡或是不理不睬的態度,這會讓您損失更慘重,尋求不到金援,讓我們為您分勞解憂。
即使原房貸還在繳⇒ OK
債務協商⇒ OK
負債比過高⇒ OK
其他信用不良紀錄⇒ OK
任何狀況,都可以討論,並且盡力協助您,在事情還有挽回的機會時,就不應該放棄,以免日後的生活受到影響,我們已協助上千人,在信用不良情況下,依然順利核貸,成功取得資金。
歡迎撥打免費諮詢專線
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:0800-678-588
不好意思主動開口? 線上填單 專人將於24小時內聯繫
服務地址:台中市河南路二段262號5樓之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