謄本(動態文件)
由於權狀是靜態文件,而且是由屋主提供;而謄本是動態的,只要有任何抵押設定、查封、限制處分等情形,就會即時更新,其實是人人都可以調。
土地謄本
所有權人:所有權人的名字及身分證字號。
權狀字號:需核對土地謄本上的權狀字號。
其他登記事項:限制登記等字眼,備考欄是否有查封,否則無法過戶。
權利人:一般都是向銀行貸款,所以將房屋抵押給銀行,所以在權利人欄中應該是銀行,若是有其他的權利人,就要特別注意。
權利金額:代表抵押銀行擁有的權利總值,通常為貸款金額的 1.2 倍。EX:擔保債權總金額為720萬,屋主當初跟銀行貸款金額為 600萬。
設定義務人:通常和所有權人相同,如果有其他義務人則要特別留意,可能是以此抵押貸款。
建物謄本
除了上述和土地謄本相同的注意項目外,還要注意:
建築完成日期:可計算房屋屋齡。
面積:分為主建物面積、附屬建物面積,和公共設施面積。
主要用途:檢查建物是否為住宅用途或是工業廠房,以免誤買工業住宅。
地籍圖謄本
標明各宗土地之形狀、權利範圍、土地使用狀況(地目),並編有地號之平面圖。於地籍測量後,依實地測繪結果,按一定比例尺繪製而成之圖籍。
謄本,其實是人人都可以調,且依土地登記公示及政府資訊公開之原則,任何人均得以建物門牌查詢地、建號。
1.謄本一般人也可以調,沒有只限本人。
2.現在調謄本很方便,如果你會操作的話,有些連地政局都不用去,巷口小7-11就可以印。
3.會找的到地址,是因為謄本會有所有權人的住址。
其中地籍謄本可分為3類
第一類地籍謄本:僅所有權人可以申請。
第二類地籍謄本:每個人都可以申請。
第三類地籍謄本: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。
申請謄本方式
臨櫃申請:可以到任一間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申請紙張謄本網路申請。
通信申請:將謄本申請書、足額費用及郵資一併寄送到台北市任何一間地政事務所申請,並在信封正面左上角註明「通信申請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」字樣(第一類及第三類登記謄本及地價謄本不受理通信申請)。
傳真申請:將謄本申請書傳真到台北市任何一間地政事務所申請,領件時再行繳費就可以了(第三類登記謄本及地價謄本不受理傳真申請)。
便利商店:使用7-11超商多功能事務機,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,敬請多加利用。
謄本申請費用
建物、土地謄、地價、地籍圖、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
登記(簿)謄本人工影印每張 5 元
地籍圖謄本人工影印每張 15 元
地籍圖謄本人工描繪每筆 40 元
地籍圖謄本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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